我市开展人防警报设备整修工作
   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黑龙江省人防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警报设备大检查工作的通知》和全市人防工作会议精神,切实加强我市警报设备的维护管理,促进我市警报设备维护管理标准化进程。我办于4月份开始对全市警报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整修,按照省人防办规定的“资料档案制式化、设备设施标准化、维护保养经常化、检查试鸣制度化”标准要求,保证人防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,依法提高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维护管理水平。
      此次检查的内容和标准是:检查县(市)、区人防办和警报设点单位贯彻落实以及齐政办发(2003〕81号关于《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》等法规和规章情况;检查县(市)、区警报网点建设规划和布局是否按照市人防办规定的标准市区每500米(半径)、县区每800米(半径)设立一个警报网点情况;检查警报档案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建立及警报管理人员维护管理技能;检查警报终端控制设备、警报器、电源、线缆等各项性能指标。检查组对县(市)、区人防办提出明确要求,一是要加强领导。各县(市)、区人防办领导要亲自挂帅,制定检查整修方案,有关问题要与市人防办通信站及时沟通解决,保证人力、物力、财力落实到位;并与各管理单位的领导和维护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,以法律、法规和规章为依据,认真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,依法维护和管理好人防警报设备设施,按时完成警报设备检查整修任务。二是要严格质量。警报检查和整修要把好质量关,坚持标准,明确责任,逐台验收,做到整修一台,合格一台,不留隐患,防止走过场。三是遵守操作规程。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,安排懂技术、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警报设备维修管理工作,杜绝任何责任事故,对警报器检查试验,警报鸣响不能超过5秒,不允许警报误鸣。